| 標 題 | 林芝市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| ||
| 索引號 | 000014349/2024-00001 | 文 號 | |
| 發布機構 | 林芝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| 發布日期 | 2024-03-12 18:20:04 |
??? 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》(國務院令第711號,以下簡稱《條例》)以及《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于印發<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格式>的通知》(國辦公開辦函〔2021〕30號)要求,現公布林芝市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。
??? 本報告包括總體情況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情況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等六個部分。除特別說明外,所列數據統計時限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。報告電子版可在林芝市人民政府網下載(http://www.linzhi.gov.cn)。公眾如需進一步咨詢了解相關信息,請與林芝市政務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聯系(地址:八一鎮廣福大道18號,郵編:860000,電話:0894-5889787)。
??? 一、總體情況
2023年,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,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、自治區第十次黨代會等精神,以推動高質量發展、促進改革開放先行為引領,聚焦“四件大事”聚力“四個創建”,緊緊圍繞國家、自治區關于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系列決策部署,認真執行《條例》相關規定,及時主動公開政府信息,依法依規辦理依申請公開,持續強化政務新媒體運行監管,扎實推進政務公開工作,為全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發揮積極作用。
(一)主動公開信息情況。堅持“以公開為常態,不公開為例外”的原則,全面及時主動公開政務信息,保障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政府信息,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。2023年,林芝市人民政府主動公開財政預決算、重大項目建設、城鎮基礎設施建設、優化營商環境、住房保障、教育醫療、環境保護等重點領域信息。全年各級各單位通過政府門戶網站、抖音、微信、微博、公眾號、短信等政務新媒體共主動公開各類文件、政策信息36800余條,召開新聞發布會32場,其中市政府領導出席3場;發行《林芝市人民政府公報》5期。
(二)依申請公開情況。建立完善依申請公開渠道,接收并依法處理公眾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,在申請處理過程中,嚴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時限要求,確保公眾的知情權得到保障,無法公開或在法定時限內公開的,積極與申請人溝通、解釋和引導,得到公眾的理解。全年全市各級各部門共依法依規辦理政府信息申請公開51件。
(三)政府信息管理情況。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、西藏自治區政府辦公廳政府信息公開相關要求,進一步加強我市政府信息公開管理工作,及時調整林芝市政務公開領導小組組成人員,確保政府信息公開的組織和領導。針對全市政策解讀工作存在的解讀范圍不明確、信息發布不及時、解讀形式單一等問題,制定印發《關于進一步做好政策解讀工作的通知》,對全市政策解讀工作的主體、范圍、內容、流程、形式等進行規范,進一步提高我市政策解讀工作的權威性和影響力。同時嚴格信息發布審核制度,健全和規范政務信息發布、公開和歸檔制度,嚴格落實“三審一校”制度,正確處理政務信息公開和貫徹《保密法》關系,堅決做到涉密、敏感信息不發布,確保公開信息依法、及時、全面、準確和合理。
(四)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建設情況。始終把林芝市政府網站作為政府信息公開的第一平臺,積極推進政府網站集約化工作,通過網站數字人播報平臺,為用戶提供智能化、形象化的服務,滿足用戶不同需求。同時,堅持開展37個政府網站“網絡安全攻防演練”,排除集約化網站安全隱患,提高安全防護力度。2023年,通過林芝市政府網發布各類信息33311條,辦理和轉辦網民留言502條,年訪問量1270995人次。
(五)監督保障情況。加強對各縣(區、市)和市直單位政府
信息公開工作的日常指導和監督檢查,堅持將政務公開工作開展情況納入績效考核系統,特別是政務公開、網民留言辦理答復、依申請公開辦理等納入各單位年度業務目標考核,確保政府信息應公開盡公開、網民留言辦理及時有效。建立政務新媒體監督檢查機制,各縣(區、市)每月普查區域內政務新媒體,市政務公開領導小組每月按照不少于20%的比例開展抽查,每季度對全市政務新媒體進行普查,對不合格政務新媒體限期督促整改,提升信息發布時效。同時,按照國務院、自治區要求,開展政務新媒體泄密個人信息排查整治,進一步加強對個人隱私信息的保護,合法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。
??? 二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
第二十條第(一)項 | |||
信息內容 | 本年制發件數 | 本年廢止件數 | 現行有效件數 |
規章 | 0 | 0 | 1 |
行政規范性文件 | 17 | 9 | 99 |
第二十條第(五)項 | |||
信息內容 |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| ||
行政許可 | 137960 | ||
第二十條第(六)項 | |||
信息內容 |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| ||
行政處罰 | 84985 | ||
行政強制 | 844 | ||
第二十條第(八)項 | |||
信息內容 | 本年收費金額(單位:萬元) | ||
行政事業性收費 | 30180.71 | ||
??? 三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
(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: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,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) | 申請人情況 | ||||||||
自然人 | 法人或其他組織 | 總計 | |||||||
商業企業 | 科研機構 | 社會公益組織 | 法律服務機構 | 其他 | |||||
一、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| 51 | 3 | 0 | 0 | 0 | 0 | 54 | ||
二、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|
? ? ? ? ? ? ? ? ? ? ? ? ? ? ? ? ? ? ? ? 三、本年度辦理結果 | (一)予以公開 | 24 | 1 | 0 | 0 | 0 | 0 | 25 | |
(二)部分公開(區分處理的,只計這一情形,不計其他情形)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|
? ? ? ? (三)不予公開 | 1.屬于國家秘密 | 1 | 0 | 0 | 0 | 0 | 0 | 1 | |
2.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| 3 | 0 | 0 | 0 | 0 | 0 | 3 | ||
3.危及“三安全一穩定”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|
4.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| 2 | 0 | 0 | 0 | 0 | 0 | 2 | ||
5.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| 2 | 0 | 0 | 0 | 0 | 0 | 2 | ||
6.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|
7.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| 1 | 0 | 0 | 0 | 0 | 0 | 1 | ||
8.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|
(四)無法提供 | 1.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| 9 | 1 | 0 | 0 | 0 | 0 | 10 | |
2.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|
3.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|
(五)不予處理 | 1.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
2.重復申請 | 1 | 0 | 0 | 0 | 0 | 0 | 1 | ||
3.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|
4.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|
5.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|
(六)其他處理 | 1.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、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
2.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、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|
3.其他 | 8 | 0 | 0 | 0 | 0 | 0 | 8 | ||
(七)總計 | 48 | 2 | 0 | 0 | 0 | 0 | 50 | ||
四、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| 3 | 1 | 0 | 0 | 0 | 0 | 4 | ||
四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、行政訴訟情況
行政復議 | 行政訴訟 | |||||||||||||
結果維持 | 結果糾正 | 其他結果 | 尚未審結 | 總計 |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| 復議后起訴 | ||||||||
結果維持 | 結果糾正 | 其他結果 | 尚未審結 | 總計 | 結果維持 | 結果糾正 | 其他結果 | 尚未審結 | 總計 | |||||
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
五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
(一)存在的主要問題。2023年,林芝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成績,但還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。一是政府信息公開的重視程度有待進一步提高。部分單位無固定的政府信息工作人員,人員變動大,政府信息公開業務知識不精,工作服務質量差,不能及時有效公開政府信息;二是信息發布力度還需進一步加強。部分單位通過政府門戶網站、政務新媒體發布信息開放量不夠多、開放程度不夠高、覆蓋范圍不夠廣。三是政務信息發布內容需進一步強化。通過網站、政務新媒體發布內容以轉發為主,自制內容較少。
(二)改進情況。一是明確各部門確定政府信息公開專職人員,加強業務指導,提高工作質量。二是充分利用政府網站、新聞發布會、政務新媒體等渠道,持續推進政策性文件的公開力度和政策解讀,確保公眾知曉率。三是在落實好國家、自治區政務公開工作要求的基礎上,借鑒學習內地省市、區內兄弟地市好經驗好做法,推動政府信息公開制度化、規范化。
??? 六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
無
//是否顯示作廢圖標